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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结合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实际需要,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5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5人,其中医学类专业教师10人,附属医院临床医生5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人。岗位引进条件详见附件《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医学类专业教师岗、附属医院临床医生岗,报名截止2024年8月10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岗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注册登录后,选择“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入口,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对报考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上传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医学类专业教师岗、附属医院临床医生岗,自报名之日起同步审查至8月11日17:00。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岗自报名之日起同步审查至9月1日17:00。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
报考人员与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有过工作经历的,需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4.报名须知:
(1)年龄及学历要求:
①医学类专业教师、附属医院临床医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学校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面试内容。
①医学类专业教师岗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
②附属医院临床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
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方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
(2)面试实施前在学校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资格复审及其他。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四)研究公示
1.综合面试、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人社局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学校可根据同场次同岗位面试人员情况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聘用备案
1.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符合我市人才单列岗位政策的,可按程序聘用至人才单列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排名可递补人员,也可不递补,若递补则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其它
(一)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88533728853350
监督举报电话:0717-885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