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16-2024 柠檬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2579-1号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始建于1931年,前身为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现有职工178人,其中博士、硕士7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到全院职工的80%以上。现有高级工程师36人、中级工程师23人,6人在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委员会担任委员,20余人在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专委会担任委员。
全院现有实验室面积两万余平方米,现有仪器设备2384台套,设备原值1.12亿元,建有国家衡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和国家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器、非自动衡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报警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和“山东省大容量计量站”。目前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34项,授权开展开展检校项目614项,获CNAS认可项目702项。2019年11月,该院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筹建国家环境监测仪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是全国首个环保领域产业计量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14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
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材料:
(1)招聘报名表。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拍照扫描);
(3)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家庭及其主要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招聘岗位笔试题目为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测试题。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将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设置专业面试题目,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比例(40% :6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不予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督查,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0532-68069257
监督举报电话:0532-85730299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