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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重要功能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0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麻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麻城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岗位表》)自即日起通过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通过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3007)进行。报考人员通过以上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8:00至10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然后网上提交《2024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的清晰扫描件,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果多岗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每天的报名实时数据,以便合理选择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10月25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10月30日上午12:00。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10月29日17:00前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10月16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
(五)报名确认及缴费
1.招聘单位审查资格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时间10月25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方为报名成功。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随时关注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招考的信息)
(2)科目:08:30 ~ 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 ~ 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
本次招聘共一套试题,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涉及专业知识。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最低合格线
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及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麻城市应急管理局(麻城市消防安全指导中心,岗位代码GW02、GW0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考核二个项目,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另一项为自选项目,由考生自选仰卧起坐或俯卧撑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一)经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所列的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