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16-2024 柠檬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2579-1号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为定陶区部分区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1.考调范围
公务员(参公)职位:全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事业职位:全市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考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还需具备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在乡镇机关(事业)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职位的,还需符合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回避情形。
三、考调程序
1.职位查询
公开考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具体详见《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的电话进行联系。
2.网络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党组织审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签名的《2024年度定陶区公开考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用人单位+职位名称+姓名+电话”。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18:00截止。用人单位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通过邮箱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请及时关注本人报名邮箱。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
3.打印面试通知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通过本人报名邮箱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请及时关注本人电子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比选
一般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相比计划数较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按照面试人选与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如进行初试,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1.5: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小数点进位后的人数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应于考察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需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按要求报考调单位。
考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业务工作能力不过硬的人员进入。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任职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2.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考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考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拟录用现任领导职务人选,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一般安排相应职级。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其他
1.本次考调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2.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菏泽市定陶区公开考调领导小组解释。
3.公开考调咨询电话:0530-2210075、2213867、2217066
4.考调工作监督电话:0530-2257566
附件: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考调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