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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崇州市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区工作者和15名党建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外人员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社区工作者:在城乡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党建、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代办、政策宣传、居民自治、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等。
(二)党建服务专员:由党组织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到基层开展党建联络服务工作的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
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4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村(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6.应聘党建服务专员岗位的人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7日09:00至2024年8月4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信息进行初审,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报名时所提供邮箱接收并打印《笔试通知书》。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4.笔试注意事项:应聘者凭《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进行笔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现场查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复审材料:
(1)《应聘崇州市社区工作者和党建服务专员招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近期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
3.资格复审将现场收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注意事项: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按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
4.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计入总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
(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认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后,经用工单位确认,列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295958(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方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8-82226172 崇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