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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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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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 |
月工资待遇 |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
01 |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就业创业工作人员 |
2 |
负责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各项业务 |
1.18-40周岁;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信用惩戒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3.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 |
338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
0876-3063370 |
02 |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就业创业工作人员 |
1 |
负责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各项业务 |
1.18-40周岁;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信用惩戒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3.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4.持有残疾人证,并具有与岗位性质匹配的劳动能力。 |
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 |
338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
0876-3063370 |
03 |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负责档案管理、会务服务、文件收发、后勤服务工作 |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信用惩戒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和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砚山县江那镇振江路275号 |
338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
0876-3063375 |
附件2
砚山县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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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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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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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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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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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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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州(市) 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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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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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 编 码 |
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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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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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地区 |
县(市) |
工资要求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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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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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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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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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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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类别指:①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⑥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⑦被征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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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和就业创业证(复印2、3页)复印件各1份。另外: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或者离婚证(丧偶证明)复印件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属于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