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为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学校现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5名(具体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月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且同时符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9月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
1.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二)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中: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进入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s://zpw.mypt.edu.cn/#/job,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12:00—2024年9月19日12: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④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须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签字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⑤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已发表论文、专著以及取得专利原件及复印件;
⑦参与、主持科研项目的佐证材料;
⑧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上传至招聘系统附件。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招聘系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9月20日18:00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请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携带上述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9月24日-25日08:30—17:00
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一环路北段6号)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天公布,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考点设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一环路北段6号)。
(二)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1.答辩。采用个人陈述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教师职业道德、语言表达、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每个应聘者的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答辩成绩满分100分,答辩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广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0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3.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答辩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排序;若考核总成绩、答辩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排序。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首个服务期根据引进博士服务期限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