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二十条政策措施》(泸市府规〔2022〕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未与其他单位签订见习合同、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8:00止。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路216号6号楼二楼办公室)
(三)网络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1424165382@qq.com。(邮箱文件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网络报名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一致)。
(四)联系人:王女士
(五)联系电话:0830—4123595
三、录取方式
(一)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入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四楼会议室(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路216号)
四、见习待遇
(一)提供基本生活补贴2200元/月/人,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住宿:免费提供单位集体宿舍(4—6人/间)。
(三)伙食:单位食堂提供一日三餐,个人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五、工作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路216号)。
六、其他事项
面试前需现场查验报名人员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面试结束后,体检、政审时间及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见习期一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表现优异者,单位如有临聘人员岗位空缺,优先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泸州市纳溪区酒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9月10日